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承诺书,承诺书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那么一般承诺书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质量承诺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质量承诺书1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我单位承建的 建设施工监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承诺如下:
一、按规定建立本工程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合理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人员,配备的监理人员到岗到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觉接受LBS定位考勤。
二、建立本工程监理部各级岗位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监理项目部组织机构能正常运行。
三、按规定建立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台账;
四、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在编制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时,制定切实可行且具有针对性、能指导本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五、建立本工程方案审查、巡视检查、安全隐患处理、公司理会等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六、认真执行安全监理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审核施工总、分包单位资格、组织机构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等安保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七、严格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把好本工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关。切实做到未编制方案不允许施工;方案未经过审核、审批不允许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经过专家论证不允许施工。
八、主动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做到施工前查方案、查交底;施工过程中查方案落实;施工完成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九、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检测验收、使用、拆卸的监督管理。做到做到未经允许不允许安装、拆卸;未经检测验收或检测验收不合格不允许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允许操作。
十、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做到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或检查机关检查发现隐患责令整改或停工整改而未按照要求整改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十一、因未履行职责,依据有关规定我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相关监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责任追究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术一式三份,监理单位、监理项目部、高新区建设局各一份
工程质量承诺书2根据,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主要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的设计与安装)
保修范围包括:网架钢结构部分、屋面彩钢围护部分、frp采光带。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和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
1、网架钢结构部分质保50年。工程质量承诺书。
2、屋面彩钢围护部分质保5年。
3、frp采光带质保3年。
以上三项因不可抗拒外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7日内实施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一方承担。工程质量承诺书。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生产厂家在竣工验收时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和生产厂家(设计单位)各执一份。附;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及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发包方(公章):签字:
承包方(公章):签字:
设计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签字:
x年x月x日
工程质量承诺书3尊敬的各位xx:
你们好!
为保证景观工程在合同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绿化部分养护范围:园区内苗木养护内容:包括苗木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除草、及时清理枯枝、坏桩、断桩等;土建工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景墙垒砌、园路铺设等;钢结构等。
二、质量保修期
绿地养护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养护期1年。土建工程为1年,钢结构工程1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如:管道跑水、漏电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 %。养护期满后,甲方付清余额。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
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此致
敬礼
承诺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承诺书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处隐藏4826个字……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及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签 字: 签 字:
设计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
签 字: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承诺书14本人受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 工程项目的监理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 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一、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监理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二)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不承担与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 关系的工程监理业务。决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三)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对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质量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履行监理巡视职责。
(四)认真编制监理方案,方案中应明确质量要求和标 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在施工的全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严 格监督检查。
(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
了专用章的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承担质量监理责任。并协助业主组织好图 纸会审与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对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禁止进场使用。
(六)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所有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
(七)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签字确认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禁止进场使用。严格执行材料先检后用原则和遵守见证取样制度,对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及时向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八)发现施工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九)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十)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十一)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十二)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三)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归档。
(十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将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追究我的质量终身责任:
(一)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二)发生投诉、举报、、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
(三)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
(四)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我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相应质量终身责任,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给予的下列处理和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向社会公布曝光。
四、在以下情况下,我仍将依法承担相应质量终身责任:
(一)因调动工作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后,被发现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规定,造成所负责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自愿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给予的处理和行政处罚。
(二)已退休,被发现在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规定,造成所负责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自愿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给予的处理和行政处罚,且不接受返聘从事相关技术工作。
(三)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根据承担责任情况依法受到降级、撤职、开除处分后,自愿接受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取消享受的待遇。 (四)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自愿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给予的处理和行政处罚。
承诺人签字:
工程质量承诺书15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二条 质量修期:安装调试合格后两年;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所安装供应的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两年; 2.保证所安装供应的电气设备及导电线路能够承受设计图纸所要求的额度;
3.质量保证自工程自工程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达到事故现场抢修。
3.除不可抗力、使用方人为原因以外造成的等因素,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
保修期内,因电气设备及安装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建设单位(盖章):*********房产管理局 施工企业(盖章):甘*********有限公司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