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

时间:2025-10-08 15:33:32
刀锋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刀锋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刀锋读后感1

用了几天断断续续地读完了《刀锋》这本书,这是我读的毛姆的第三本书了,有个朋友说,我爱上了毛姆,我想应该是的。

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小说,我原本期待它是,刚读开头的时候也感觉像是小说,可是读到了后面,我也说不出了它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了。

我想形容这本书为枯燥。像是和你刚认识的一个新朋友,两个人坐在一个舒适的咖啡店里,那是一个早晨,阳光正明媚,还有几声鸟叫,落地窗外行人来来往往,很富有生活气息。然后这个新朋友和你述说他的朋友的种种经历,把他听来的或遇到的人和事串联起来,说给你听。刚开始,你听得很入迷,觉得很新颖有趣,但是到了中午了,他仍然用同一种语调在述说着,燥热的阳光直射透明的落地玻璃,久不进食的肚子开始饥饿,你开始没办法聚精会神地去听他述说,甚至有点想逃避。

本来我是读不下去的,可是前天和一个朋友聊天,有些想法让我困惑。这时,有个直觉告诉我,读书能够让我找到答案,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这本书来读。重新读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又重新把毛姆约到咖啡店了,他并不介意之前发生的事,仍然不急不慢地述说着,这次,我甚至忘记了要吃饭了,直到中午快1点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吃饭。

其实我是没有读完这本书的,因为它的结局比它的开头、中间要更加无趣,但是我又急想知道它的结局,于是最后十几页,我快速地把文字看了,即使没有读懂,我也照样跳过,就像这位新朋友自认说到高潮时,我坐在对面微笑着点点头,使他信服我已经理解他的意思。

其实自己的思想已经不在此处了,脑海里浮现的是想象中在西藏朝拜的人民,我没有信仰,但是我又尊敬甚至敬畏那些有信仰的人,当然这不包括大多数中国人信仰的鬼神。想起西藏朝拜是因为前两天,一个朋友提起的,问我对于去西藏朝拜有没有兴趣,我当时并没有多想,但没想到它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

与毛姆在咖啡店里告别后,我走在一条小街上,天下着蒙蒙细雨,我喜欢这种雨天,它能够冲洗暴露在外面的一切,使之重新染上鲜艳的色彩,比如鲜红的滑滑梯、翠绿的叶子、连平时灰暗的小路都感觉更加有活力,雨滴在它上面跳跃。我在路上,撑着伞,感觉自己像是获得了什么,但却又说不出来是什么。毛姆述说的那个朋友——拉里,他整个人生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晃膀子”,这是我一直梦想要做的事。拉里从17岁当飞行员回来后,就一直我行我素,由于没有家人,但有一笔不错的遗产,因此他可以拒绝他不想做的事,包括读大学、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而选择去“流浪”,其实他原本应该没打算这样做的,只不过开了头,去了趟巴黎,后来就收不住这种随意自由的生活,后来还去了印度生活了五年。

我太羡慕他了,可是我自认为我没有勇气去做这种事情,即使仅仅如朋友所说的去西藏朝拜,可能只是一个月的时间,但我还是鼓不起勇气,我很难不去考虑路上会遇到的种种危险和困难,也很难不去考虑会把我皮肤晒得像煤炭一般黑的烈日,这两件事就足以打消我冲动下萌发的想法。因此,读这本书,让我知道有人真的把我想做的事实现了,而且过得还不坏,很宁静,这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是羡慕呢?还是欣慰呢?或是对自己懦弱的鄙视呢?

书中说到,修行并不是要去找什么老师、看什么书、做什么事、或者举行什么仪式,而是要“看透”,我不记得这段话是出自《刀锋》这本书,还是在看书时我跑去翻阅有关西藏朝拜的书时看到的了,我总是这样贪心,不能一心一意读一本书。

我经常留意自己的思想,我自认为自己现在变得比过去任何一个时候都要豁达,也就是更加能够看透了。我把这归功于在长春的几个月时光,那段日子或许是目前为止我最最喜欢的,那几个月我读的书并不多,但是独处的时间却很多,经常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外面瞎溜达,周围没有一个人认识,身体在路上,或者停了下来在休息,全然不管,脑子里只顾想着东西。那时候经常会在湖边坐着,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我可能可以坐上几个小时也浑然不知时间的流逝,以至于后来我一坐到湖边,就要拿起手机调个闹钟。我很喜欢水,湖水、河流、海洋、雨水等等都是我喜欢的。望着湖水不急不慢的涟漪,我内心就会很平静,有时候会想一些问题,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放空的状态,那种感觉很好,那是我回到广州以后再也找不到的感觉。

这本书,我不打算推荐给大家去读,不过有缘分的话,你自然会拿起它,体会一下和一个富有思想的人在咖啡店里度过一天的感受,或许会很枯燥,但事后又会觉得很值得。

刀锋读后感2

读过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这次又读了他的《刀锋》

无论是《月亮和六便士》还是《刀锋》,毛姆都是在描述一种以精神的富足、灵魂的安宁为人生指向的生活。相比《月亮和六便士》,《刀锋》里的人物更加多样,作者对这些人甚少主观评论,只用客观的叙述,每位读者大概都能在那些人物身上找到符合自己的人生态度的范式。

在我看来《刀锋》是一部探究生命意义的文学作品,作品的人物虽不算多,但都各具代表性。

艾略特一心追求上层社会的身份认同,他总是举办各种宴会,盛情招待巴黎或伦敦的名流,对每一次被邀请参加能彰显身份的宴会都极为重视。在帮助拉里进入上流社会的社交圈的计划被拉里拒绝后,他就极力反对侄女伊丽莎白和拉里的婚事,在他眼里努力进入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努力挣钱的男子才是女人婚嫁的方向。艾略特在临终前惦记的依旧是某个名流的宴会是否给他发请柬,以至于总是客观描述事实而不做评论的毛姆先生都忍不住说了一句:“想到他的一生过得那样愚蠢、无益和无聊,使我感觉难受”。可是“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艾略特尽管庸俗,但他慷慨,为人也比较简单,对年轻人总是不吝提携,而且重视亲情,对姐姐和侄女总是倾心相助,所以毛姆笔下对他只有怜悯和同情,却并无反感。

伊丽莎白,艾略特的侄女,拉里的初恋情人。伊丽莎白和拉里最初进入读者的视野时,只觉得这真是天赐良缘,一个美丽得体,一个温润儒雅,而且彼此爱慕,所以当艾特略反对二人的婚事的时候,只觉得这老头真是无事生非。但渐渐会发现,其实二人的人生追求是没有交集的,一个注重享乐,一个注重心灵。好在二人因为无法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达成共识,适时地分开了。伊丽莎白嫁给了股票经纪人的儿子,生活富足,夫妻恩爱,尽管她心里一直都爱着拉里,但毕竟物质享乐才是她的天性,这一点得到满足才是她幸福的源泉。

拉里,原本也是一个普通的男孩,但一战的经历让他对生死、对生命都有了更多的触动和思考,他将寻求生命的意义作为人生的目标,而物质和肉身不过是灵魂的载体,维持基本的温饱足矣。我不认为所有的读者都能读懂拉里,理解拉里,甚至可能会有读者和艾略特那样对他不屑,(不过愿意读这本书的人,大多应该不是庸常之人吧),至少现实生活中持艾略特的观点的人一定不在少 ……此处隐藏3309个字……‘自我完善与自我解脱’,这已经是值得人一生去探索的事业了。而如果不按照神话去解读‘佛’的定义,单单将其描述为‘觉者’、‘有智慧的人’,我认为‘小乘’已经足够了。

其实很多时候我并不会试图去理解哲学这镜花水月般的神秘知识,以上也只是灵光一闪罢了。

再回过头来做一个假设:如果你感觉你的朋友需要帮助,在普世价值观、道德观的前提下她也确实需要帮助,但她并不愿意被帮助、或者没想到寻求帮助。

那你会怎么办?

又或者,你并不是真心帮助她的,而是拯救这样一个人能让你获得满足,那该如何评价你呢?

这样我想到了“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圣人”,设身处地,我觉得我会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去帮助对方,而力所能及是指不用自我牺牲或者牺牲很小,比如我有一万块钱,拿出一百块给对方不用还这样的程度就差不多。

可能会显得有些不够大方、不够善良,小说中其实也在对善与恶进行诠释,毕竟主角拉里是从战场上回来的,作者也是真的见过战场的。两次世界大战那残酷的地狱能带来多少伤害,就能带来多少对‘善’的冲击,置身于那等场景,放眼四望,满满都是人性之恶吧!

其实不论“性本善”说还是“性本恶”说,都有不少的支持者,我们小时候都读过的《三字经》开篇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真理,我一直都让自己相信它是对的。

可是呢,人的恶念又好像是永无止境的,我会仇富、会嫉妒、会背地里偷偷骂人,好到好东西也有悄悄顺走的想法,街头遇见漂亮妹子晚上也会做些不可描述的梦。

毕竟年轻。

我的三观还算正确,不说道德高尚,也能管好自己,并没有真的做过什么违背公德正义的事情。

各位也不要对我产生误解,虽然大家都不认识。

尽管有时候会因此感到折磨,有时候也很怀疑这么做的意义。

说来说去,其实不太能准确概括我的心情,激情总是来的快去的也快,就先这样吧。

一天时间,读完将近二十多万字的小说,其实蛮累的。

上一次这么拼还是在上一次(笑),大概是18年,丹·布朗的《数字城堡》。

不过有一说一,成就感满满。快读有快读的满足,慢读有慢读的享受,真心建议你们都试试看,一定会有些奇妙感受的。

刀锋读后感5

人应该怎么活?与其说是一个哲学问题,倒不如说是人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这个问题见仁见智,答案纷繁多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答和行动。《刀锋》通过展现几个经历和追求各不相同的人物的生活,试图引导读者思考自己的人生应该怎么过,从而找到自己的答案,过好自己的生活。

先说说作者——毛姆,毛姆的大名早已耳闻,读他的著作,《刀锋》是第一本,也就是这本书,让我对毛姆颇有好感,这本书内容平实,毫无晦涩之处,没有长篇大论,没有盖棺定论,毛姆只是讲了一个关于身边的几个朋友的故事,娓娓道来,而我就是那个听故事的人,津津有味的听他一直讲了下去,给我的感觉就像同龄人在聊天一样,而他的故事不是讲完就没了,意味悠长,能够让听者从中学到东西。总之,他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他的故事讲得特别好。就冲这点,我喜欢看他的著作,以后再买书,他的书是首选,可以说,他是头一个我通过读著作对作者有好感的人。

再说说《刀锋》一书,我非常好奇的是这本书为何叫“刀锋”,有什么寓意?单单看中文名字不好理解,查了一下,《刀锋》的英文名字叫“The Razor's Edge”,剃刀的边缘,这样的话就比较好理解了,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历尽坎坷,在刀尖上跳舞,而他们生存了下来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无论是哪一种理想,庸俗或高尚,虚荣或伟大,安逸或自由,总之是得偿所愿。这“刀锋”就是我们历尽坎坷后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刀锋》一书富含哲理,讨论了理想和现实,精神和物质,到底两者哪个重要,应该选择哪个?且看书中的几个人物:拉里——追求精神世界,渴求内心的安宁,上下求索真理;伊莎贝尔——追求物质享受,却迷恋跟她志不同道不合追求精神世界的拉里;艾略特——八面玲珑,左右逢源,追求物质享受和地位;格雷——踏实,勤恳,追求物质,努力工作。拉里、伊莎贝尔、格雷,都是童年的玩伴,却走上不同的道路,跟经历有关。拉里的迷惘、彷徨,我能感同身受,因为那是青春,刚开始拉里跟你我都一样,也是一个凡夫俗子,可自在战场亲眼见到年轻的战友牺牲后边开始了迷惘,开始不断反思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人生应该怎么度过。等到后来,“我”与拉里再次相见时,“我”发现拉里多了一份从前没有的安宁,拉里解决了一道人生的难题,寻找到了心灵的安宁,也就是说拉里在那个时候已经走过了迷惘、彷徨时期,找到了答案,即追求精神世界,上下求索。伊莎贝尔生活在注重物质生活的家庭环境中,自小熏陶,所以伊莎贝尔对物质世界非常在意,也终究因为与拉里人生观、世界观不同,追求的不同,导致分道扬镳,伊莎贝尔转而嫁给了拉里,可是心里还一直惦记着拉里这个跟她完全不是一路的人,他们追求不同,注定了他们不会在一起,在一起除非能够彼此包容和支持,否则会成为彼此的羁绊。格雷又不一样了,自小接受商业气息,他的父亲是经纪公司老板,家庭环境的原因也注定了他要子承父业,从事商业活动,追求物质,但难能可贵的是,格雷身上商人奸诈、唯利是图的不良习性,反而格雷为人义气,虽然喜欢伊莎贝尔,但因为好哥们拉里,将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藏在心里,为人也踏实,等等。如果说让我从上面四个人中选一个喜欢的人,我选格雷。艾略特太老奸巨猾,拉里太过于仙,伊莎贝尔过于做作,倒是格雷非常接地气,能让我感受到凡夫俗子的气息。格雷努力工作,富有家庭责任感,为人本分,跟另外三个人比,格雷是最简单的一个人,一心对妻子、一心对工作。艾略特时常在伪装自己,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攀炎附势;伊莎贝尔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使用手段拆散索菲和拉里,间接杀死了索菲;拉里的追求也有其不负责任所做代价的……

关于物质和精神,现实和理想哪个重要?作为凡夫俗子的我,给出的答案也会比较俗,做法也应该比较大众吧。我觉得精神世界和理想是重要的,有理想了精神世界才会丰富,才能够知道以后的路怎么走,所以把理想放在首位(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自己现在就缺少理想,这个是后话了,我自己现在也在反思),人是世俗界的一份子,人是活在当下的,当下就是现实,认清现实才能实际,有了物质才能走的更远。总之,套用一下智者的话,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最后,想摘抄一下书中的几段话于此,算是与本文开头相呼应吧,也是收尾。“拉里如其所愿,融入了喧嚣激荡的人海中——这茫茫的人海为错综复杂的利益和矛盾所纠缠,迷失于风雨飘摇的大世界,他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外表笃定而内心彷徨,有善者也有恶者,有守财奴也有仗义疏财者。这,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我虽无写‘成功’之意,但此书却的确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书中跟我有关的主人公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在一个生机勃勃、文化氛围浓郁的社区占有稳固的一席之地;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造成九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苏珊娜·鲁维埃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索菲以死亡解脱;拉里寻觅到了幸福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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